确实,人家外国人办事就是按章按法。
虽然那些人是人贩子,可外国人给的合同是合法的,而且价位也是合适的,上面写的很清楚,有十年,二十年,三十年。
说最长时间是五十年,也就相当于一辈子了,毕竟谁能在外面活八十岁那。
再说非洲地区怎么了,也是地球,只要手续合理合法,王老鳖自己按了手印签了字,就不算是被贩卖。
坏就坏在,杜梦萍可能没跟他说清楚,这一去就回不来了。
也没有询问王老鳖自己的意愿罢了。
杜梦萍也就是年纪小,如果她但凡年纪大一点,说王老鳖自己同意的,谁还能拿她怎么样呢?
杜梦萍就是不说,难不成公安还能找到当事人么。
合同都签了,人,只怕早就坐上轮船漂洋过海了。
公安是照章办事,有合同,就算是王老鳖自愿的。
“行吧,既然你也是受害者,那你就走吧。”
刑东方给杜梦萍办了手续,让她离开了。
再次见到何苗的杜梦萍,又是哭又是笑,像是疯了一样。
而公安同志也正式因为杜梦萍举报,才把那伙儿给抓了,虽然跑了个胖大婶,可画像都画了,只要她再贩卖人口,定然能抓住。
这就叫别伸手,伸手必被抓。
杜梦萍和杨国雨的事情告一段落,大家又重新聚在一起,何苗专门从饭店里定了两桌菜,给他们接风洗尘。
至于王老鳖,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之后。
一路上,他一直再问。
“同志,你这是把我带那儿去?”
那男人不知道内情,只知道王老鳖也签了外国人的合同做劳工。
“带你去赚钱哩,赚大钱。”
王老鳖一脸懵:“赚大钱?不是带俺看媳妇儿么?”
“嘿嘿,等你赚了大钱,有多少媳妇儿娶不上,放心吧,回来就有媳妇儿了。”
因为这一波签的都是十年,那男的以为王老鳖也签的十年。
十年而已,一转眼就过去了,等他们回来就有很多钱了。
王老鳖没有再问,心里还美滋滋的想着,一定是把杜梦萍给高价卖了,剩下的钱足够给他再买个媳妇儿。
然后,还能再剩点,等回家之后,把房子给修整一下。
他大哥不在家,他能跟媳妇儿好好过日子。
等大哥从监狱里出来,他就用攒的钱,再给大哥娶个新媳妇儿。
大不了,再给他大哥重新盖个新房。
到时候,他和他大哥都有媳妇儿,有家了,再生些娃,日子越活越有奔头。
想象是好的,只是建立在杜梦萍被卖的基础上。
现实是残酷的,不读书的睁眼瞎,是玩不过读过书的杜梦萍的。
一张合同把王老鳖给卖到国外当劳工。
等王老鳖被送到轮船上,轰隆隆的轮船开走了,他才反应过来。
只是已经晚了,就算是他从轮船上跳下来,也回不了家了。
同去的人还安慰他:“不用着急,才十年,等你赚了钱,十年后,就回来了,到时候你就能光宗耀祖了。”
王老鳖这才知道,他要跟着这些人去做苦力。
虽然他不知道是怎么上轮船的,但是他这个脾气是不服气的。
找外国人理论,叽哩哇啦说的话他也听不懂。
外国人雇的有打手,三拳两脚的,就把他给收拾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