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耀阳从来没有这般着急过,他不能失去任何一个亲人,这是他重回一世,无法接受的结局。
他是要带着家人奔小康致富的啊!
为什么会这样?
就在他自责得要死的时候,他突然从赤脚郎中王老倌的身上,看到了一条相关的线索。
这老头和情人白花花正好从河边幽会回来,然后他的手里面竟然拿着一个手电筒。
这种玩意儿,村里面大多数人家还是有的,就是拿来照明用的,长得都差不多,寻常是很难辩认的。
张家自然也有好几个,都被小妹张安欣精心装饰过,用毛线织了一个彩虹色的套子,就是为了保护手电筒而已。
所以,只看到那个套子款式,就能知道是张勇强用的。
此时,王老倌还沉浸在约会的喜悦里,根本不知道全村人倾巢出动是为了哪般,茫然无措地看着大家伙儿喊叫着张勇强的名字。
“王大叔,你这手电筒哪里捡来的?这可是我哥的东西啊。”
“不信的话,你看这个,和我的是一样的套套。”
张耀阳把手里的手电筒拿出来做了对比,把王老倌给惊到了,急忙把手电筒还了回去。
“呀!还真是一样的,事先声明,这可不是我偷的,我王老倌可不是手脚不干净的人。”
张耀阳急切的道:“我自然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,我只是想知道,这是从哪里捡到的?”
“这个是我才刚在河边散步时,不小心捡到的,没想到会是你哥的……不对啊,他好端端的,把这个东西丢了想干嘛?”
庄户人家,对东西这般爱惜,都给它穿套套了,哪里舍得扔掉。
张耀阳也意识到不妙,赶紧对其道:“先不管这么多,麻烦大叔你再跑一趟,带我去捡到手电筒的地方看一看。拜托了,我哥不见了,我们家很急。”
“走走走,这可不是小事儿,我领你去。”
王老倌因为之前下雨的事儿,对张耀阳本就有好感,听到他求助,也预感到出了大事,脚步飞快地领着人往河边奔去。
二人在漆黑的河道边摸索了一番后,站在一堆乱石摊里。
“当时,这手电还是开着灯的,要不然的话,这黑灯瞎火的,还不一定能发现呢。”
王老倌的话,越发让张耀阳紧张起来。
他仔细地打量起周围的环境,试图找出一点蛛丝马迹来。
河滩里的数据,被他一一收集,这里并没有打斗过的痕迹,也没有什么猛兽的踪影。
很快,他就锁定了一个方向。
在那里,似乎有个生命迹象,正趴在一块大石头上。
跑过去一看,不是张勇强又是何人。
此时的他,脱得光溜溜的,浑身都是酒气,身上趴满了吸血的蚊虫,也不知道是醉成啥样了,才会这般糊涂。
上一世根本没有这种事情发生,没有想到,命运已经出现了这般大的分歧,令人不可捉摸。
张耀阳试图把人叫醒,但是张勇强醉得很离谱,意识昏迷,皮肤煞白发青的,真如醉死了一般。
王老倌上前去把了一下脉后,脸色大变地道:“不好,这是一口气灌了太多的酒,有中毒的迹象啊,我先帮你把人稳住!”
他的身上随时都带着银针,就是为了遇上事儿的时候,能及时帮人救治。
作为一个郎中,这是他吃饭的家伙,就算是睡觉吃饭都会不离身的工具。
他将针插入张勇强的人中穴、涌泉穴、百合穴、百汇穴等穴位,见无法将人唤醒。
又把手指伸入其咽喉深入,进行刺激催吐。
情况太紧急了,手段不免有些粗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