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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三寸金莲绣花鞋,引出邪物祸人间【新人新书(第1页)

常言道,万物皆有灵,就连那些沾了人气的老物件,时间久了也会生出灵智来,这类物品,统称为邪物。

我叫李平安,是个古董贩子,改革开放那几年走家串巷跑地皮,也赚了不少钱。

做这行买卖也需要有人领进门,但我跟其他人不一样,我的师父是个道士。

他老人家是从大兴安岭的火场里把我抱出来的,说我当时浑身冒火,肉都烧烂了。

他以为已经救不活了,但还是每天给我敷草药,结果没两天,竟然缓了过来,不到一个月,浑身上下除了胳膊上有一块伤疤以外,竟然活蹦乱跳。

他就给我起了一卦,算完以后惊出一身冷汗,我属于天生火命,而且是至阳之体,又火中涅槃,阳气盛的吓人。

然而正所谓物极必反,也是因为我阳气盛的邪门,一生多灾多难,活不过三十岁,必须要多接触阴气重的东西,才能平安度过一生。

事实也是如此,在十八岁之前,每当五月初五,我感觉自己就好像又被扔进了火场,浑身被烧得起皮,要不是有师父在,我恐怕早就被阳气给烧死了。

我问过他,我是被谁丢火场里的,我父母是谁,师父说,等我长大了,赚够一百万就告诉我。

为了压制阳气,他给了我一个吊坠,而且给我指了几条明路,想压制阳气,做赶尸匠,走阴人,或者收古董最好,而且越邪性的古董越好。

前面几个都快灭绝的冷门职业了,倒是古董贩子挺赚钱,所以我就收起了古董。

跟着他十八年,道术学的是个半吊子,看古董的能耐倒是一流。

老爷子还说我因为阳气太重,一生重情,估计要娶十八房姨太太。

老封建的话听个乐就行了,我活了二十五了,还是个处男。

我第一次接触到邪物,是去大王村收古董,因为当时的农村普遍山路,我都是挑个担去收的。

我把担子往地上一撂,拿出大喇叭重复播放录制好的声音。

“收老物件,老物件换新洗脸盆!。”

接着我坐在小马扎上,点了根烟悠哉悠哉的等人来。

没多大功夫,我的摊子前面就来了一堆人,这在当时已经成了默契,只要有跑地皮的来了,各家各户缺钱少衣的都会来卖。

我大概瞥了一眼,好家伙,有小钱大银圆子古木牙床,石槽石磨大水缸,旧书字画盘子坛子碗,那是琳琅满目,一应俱全。

“哎哎哎,大哥你这磨盘扛回去啊,我背不动。”

“你看你这老板,俺好不容易背过来嘞你给俺看看嘛。”

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跟他几个儿子一块背过来个石磨,上面还残留着黄豆残渣,这就是存心来捣乱的了。

因为大王村地处山坳坳里,再说了,我家又没驴,拿着个石磨回去有啥用。

不到半个钟头,收了一堆的银锭子玉手镯,还有几个扫仓的东西,所谓扫仓,就是墓地里的东西。

没多久,一个长得婀娜多姿的女人走了过来,她一来,村子里的男人们都盯着她那傲人的胸脯看,眼中的火热掩饰不住。

我也瞥了一眼,确实大。

她拿出个红布包袱皮,打开以后,里面是一只三寸金莲绣花鞋!

我的眼睛微微眯起,这只绣花鞋表面锈着一只鸳鸯,鸳鸯是用金丝一针一针锈上去的,而且是一针不断的锈完。

“大兄弟,你给看看,给个价。”

女人妩媚的看了我一眼,我是很受用,伸手接过她手里的绣花鞋,当然面上还是要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。

确实是好东西,绣花鞋鞋尖处锈着一颗玛瑙,那金丝鸳鸯也不是普通的凡物,而是出自金丝蚕。

金丝蚕是一种吃金粉的蚕,每年只产金丝三寸长,这么点的金丝,就需要十年的时间,而且这种蚕已经灭绝,现代工艺已经无法复制。

我轻轻的闻了闻,鼻尖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草木味道,怎么形容呢,就像是麦秸秆泡在池子里一个月散发出的那种古怪味道。

这只鞋子是从死人脚上扒下来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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