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不是赶集日,街上的行人不多。
陆颉挑着野猪来到最大的酒楼。
相熟的店小二风筝迎过来,看见这么大头野猪惊呆了:“陆大哥,你厉害啊,这么大头野猪你也能抓到。”
陆颉嘴角上扬:“运气。”
“这可不是运气,而是实力啊!”风筝竖起大拇指。“牛,太牛了。你稍等啊,我去找掌柜。这次的货太大了,必须得掌柜的作主。”
“多谢风小哥。”
陆颉把野猪放在门口,举起手臂擦拭着汗水。
明明是粗犷的动作,他做出来始终透着优雅。
经过的人看见这么大头野猪,一个个惊叹不已。
还有小姑娘看着陆颉的背影发花痴,在他回头的那瞬间,脸上的娇羞消失,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。
陆颉摸了摸脸上的疤痕,面露讥嘲。
“方举人,说来也是巧了,今个儿正好有人要卖野猪,可不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吗?您亲自来看看,要是合适就把这头野猪定下来,明日在宴席上用。”
一身福态的掌柜谄媚地领着一个青年过来。
青年一身儒衫,戴着方巾,文质彬彬的样子。
陆颉听见声音看过来,正好与那青年的目光对上。
青年面露讶异,接着打量着陆颉全身上下,嘴角上扬,眼里的轻蔑毫不掩饰。
“原来掌柜说的猎户就是你啊!子易兄!”
掌柜打量着两人,说道:“方举人认识陆猎户?”
“认识,怎么会不认识呢?子易兄曾经是在下的同窗。”
曾经两个字咬得重重的,那讽刺的意味非常明显。
掌柜是人精儿,哪里看不懂这其中的门道?
顿时,他呵呵地笑道:“那还真是有缘份。说不定陆猎户之所以有幸成为方举人的同窗,就是为了今日的重逢呢?”
方卓钰走向陆颉,视线扫过他一身血迹的粗布麻衣,最后停留在那头野猪上。
“好久不见啊,子易兄。”
陆颉淡淡地看着方卓钰:“你考上了举人?”
方卓钰面露得意:“侥幸。”
“嗯。”陆颉点了点头,对掌柜说道:“这猪还要吗?如果不要的话,我就挑走了。”
方卓钰脸上的笑容消失。
这人还是一如既往的狂妄自大。
凭什么?
难道他以为还是那个受山长和夫子器重的陆子易吗?
听听外面的人怎么称呼的他?陆猎户!
猎户!
“子易兄这么急做什么?咱们也好久没有聚聚了,相逢便是缘,明日我在酒楼举办宴会,到时候山长夫子还有各位同窗都在,你也来啊!”
“猪还要吗?”陆颉看着方卓钰。
方卓钰:“……”
掌柜笑道:“要要要,按……”
“二十两。”陆颉伸出手。
掌柜瞪大眼睛:“这是不是太贵了点?”
“贵吗?”陆颉看向方卓钰。“野猪难寻,那价格当然不能按家养的算。再者物以稀为贵,这个价格应该很合适才对。二十两,明天我来。”
方卓钰冷哼:“好,二十两,给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