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时期,李十二因为无聊,到一位外国富豪家中溜达,并且顺走带走了本国失窃的文物。
临走的时候,李十二又在富豪家里写了一行字。
无人之境。
正是这个四个字,深深刺激了那名富豪。他家里的安保可是堪比博物馆,居然被人闯入都毫无察觉。
事情很快就传开,这名富豪为了挽回颜面,悬赏的美金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十个亿。
就这样,接连不断的杀手统统被干掉,而富豪也惶恐不安,带着财产包下一艘货轮外出避难。
当晚,船沉了。
富豪也成了鱼的晚餐。
现在区区五千万,算得了什么?
“口气够大!老三,上去见识下他的本事,尽量留个活口,大爷我倒要看看,这小子嘴能硬到什么时候!”
被人无视,令王天红感觉有些恼怒。
他决定在杀人之前,先折磨一番,满足他变态的嗜好。
“好嘞!大哥,您瞧好吧!”
人群中走出一名精壮男子,个头只有一米五左右,却力量十足。
可就在他刚要动手时,李十二却抬起头,看着废旧老楼的屋子里,开口道:“你们谁先来?”
“嗯?”
听到他的话后,王天红皱着眉看了一眼,随后沉声道:“别给我装神弄鬼!”
王天红以为李十二害怕了,想要转移注意力,然后趁机逃离。
可还没等他把话说完,一道人影从天儿降,落在两伙人中间。
“这。。。。。。”
王天红内心大惊,他用手中三棱军刺指着那名男子,开口问道:“你是谁!”
下意识的,他以为是李十二叫来的帮手。
能无声无息出现,并且自己这么多人都没有察觉,绝对不会是简单的人物。
至少能力,肯定在自己之上。
“你?也想知道我是谁?”
男子一开口,大伙就听出不对劲。
这声音,不是国人啊,很显然,是外国人!
“少在这装神弄鬼!识相的滚开,否则我连你一块收拾了!”
王天红现在不想节外生枝,他只想杀死李十二,好回去领那五千万。
“嗨!注意你说话的态度!”
外国男子转过身,借着月光,他们才看清楚,这是一名金发碧眼的男子,身穿一袭黑色夹克,整个人的装束都带着一股金属范。
“呵!我最后再说一遍,如果你不走,我们会连你一起杀了!”
王天红皱着眉警告。
他现在不清楚对方的实力,也不敢贸然动手。
“听不到我们大哥的话吗?赶紧滚!”
老三虽然身材矮小,可这个时候却走到最前面,指着男子:“滚!”
砰!
男子猛然抬手。
“无能狂怒!”
扑通!
老三的尸体瞬间倒在地上,而男子的手中,不知何时多了把左轮手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