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景雪?”
见到来人后,韩小美略显惊讶。
景雪是五江省千山酒吧的混混,平日里跟着胡天刀混。
在这一片区域,他名声还算挺大。
有一次李龙为了和同学们炫耀,带大家来到千山酒吧,当时景雪就提着两瓶一万多的酒来给他撑场子。
那时候同学们对李龙十分仰慕,只有韩小美一点都不感冒。
因为韩家家世更好,而且韩小美天生叛逆,不喜欢李龙这样整天炫耀的人。
用韩小美的话说,浮夸!
这种人不靠谱,一点都不踏实。
对于景雪这个人,这几年大家谈论的也都比较多一些,
一来胡天刀越做越大,颇有染指整片娱乐项目的心思,二来景雪自己也打出名声。
当年的小混混,如今手下也有上百名打手。
“你们是李龙同学?”
景雪见到几人后,忍不住皱起眉头。
他这才认出来,穿着兔女郎那个是韩小美。
因为李龙喜欢她,所以曾经单独和景雪介绍过。
但感情这种事,勉强不来。
即便李龙一片痴心,可韩小美真的一点都不感冒。
一来二去,景雪也对韩小美十分熟悉。
如今见到她穿着一身兔女郎,令景雪特别不舒服。
自己弟弟追的死去活来,你却在这跟人鬼混?
而且看样子,李龙已经吃了大亏。
“不要脸!”
他说了句话,大步朝着酒店门口走去。
“哥,救我!”
李龙见到景雪后,如同看见救星一样。
他和景雪是表兄弟,自然知道这个哥哥混得怎么样。
当年有景雪罩着,他在大学也混成了大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