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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砍柴工(第1页)

云仲发觉,自己好像掉坑里了。

开头三天还好说,每天劈上四五个木桩轻轻松松,只不过睡一夜后,肩头泛上些酸麻,好在年纪轻轻气血旺,很快便能习惯。可到了第四天,掌柜的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柄爬满老锈的残破斧子,让他拎着这破斧砍柴,一垛柴火条涨到五文钱。

五文钱,这可是比先前翻了一倍不止,少年穷得眼睛发绿,脑袋一热就答应下来,硬着头皮同木桩死磕。利斧劈柴,还需有膀子力气,每日斧头起落无数次,哪怕只抡不砍,亦是种令人手脚发软的苦差事,何况这斧头锈的实在令人发指,整行锋刃,只剩不过半个手掌的宽度堪堪能用。事实上,这早已不算是劈柴,而是砸柴了。

云仲不是没想过将它打磨打磨,可掌柜的吩咐说是旧友遗物,硬要保持原貌。于是乎,在少年偷着磨斧头被抓现行三次之后,面目和善的茶馆掌柜便扣掉了他一文工钱。

这一文钱在少年眼里,压根就不叫钱,那是他的命。

他好像看着那一碗碗晶莹剔透的馄饨离他愈发遥远。

重赏之下必有勇夫,这句话每每在少年半夜疼醒时,改成了重赏之下必有傻缺。冬天手皮本就干燥,少年没钱学那些青柴的大家闺秀,在手上涂马油羊油香油。巨力之下虎口崩裂,皮肉绽开,经寒风那么一吹,仿佛有几百只小虫梗钻竖咬,奇痒难忍中夹杂着钝痛。他只好安慰自己,钱难挣糠难咽,忍忍就好。从乌鱼板上刮下碎屑敷住伤口,又从床底费好大力气翻出捆用剩下的烂布条,将双手包裹严实,再沉沉睡去。

不过凡事有好有坏,日日上门砍柴,跟掌柜也日益熟络起来,时不时还能蹭口酒喝。

每逢晌午过后,多数人易犯困,云仲是未长成的半大孩子,外加惰性深藏,总提不起精神。这时掌柜的就常招呼他放下斧头,大小两个酒鬼,便你一口我一口的喝一壶。

自从上造牛饮庆三秋之后,云仲觉得酒还真是好,忧心烦闷苦楚,酒淌下肚登时便烟消云散。

画本小书里,仙人饮酒斩桃花时那股豪迈劲,果然诚不我欺。

其实少年此时,并无愁苦可借酒浇灭,而是酒可以镇痛驱寒。掌柜登门至今已有半月,迫近年关,从北方大泽涌动的湍急寒流,快马加鞭的掠过小镇,仿佛连日头都冻住似的,天气尤为寒冷。穿在少年身上的旧棉衣,棉花变作芦花般,难以抵住寒风侵袭。一件新棉衣需三十六文钱,可少年每日只能劈半块木桩,毫无进展。算来算去,少年如今的家当也不过是四五十枚铜钱,扣去粮米油盐属实没恁多富余。并非无心找掌柜借,预支十来文钱对掌柜的家业来说,算不上过分。可少年每次打定主意开口,脑海就想起下肚的酒。少年想,娘亲说过知恩图报,如今报答很难,但起码不能再占便宜了。想到这,抡动斧头就愈发卖力起来。

年根下采办年货,历来是小镇过年必不可少的环节,镇子相对偏僻穷苦,但说道年味之浓郁,丝毫不逊色于富贵大县。富有富的过法,穷有穷的活法。许多心灵手巧的妇人,将孩子旧衣面换成红彤彤的新布面。孩子穿着“新衣”,拽住大人的手东跑西颠,挑选炮仗干果;卖糖球的也在这时振奋精神,稻草垛中插满晶亮的糖球,走街串巷叫卖着。街上一改连日的寂静,人声鼎沸热闹非凡。

吴霜正在蹲着与一位长相凶悍的猎户杀价,嘴里嘀咕着皮毛斑驳后腿太瘦之类的话语,十二文的肥硕野兔,活生生被他压到六文,却还迟迟没有掏钱的意思。猎户把三角眼一横:“到底买不买?”将手里黑黢黢的开山刀向地上重重一拄。

吴霜有些遗憾的提着肥兔打道回府。杀价是门学问,他实在想不出,往年老周如何用三文钱就能买到只肥兔。

临近茶馆,胖掌柜听到有人在喊着什么,心中诧异,三步并两步就去往后院。

“五十二。”

“乘以。”

“九十二。”

“终得。”

“四千四百二十四。”

少年声音一字一顿,他眼前摆着足有一墩多木桩劈成的柴火,每条都是两指宽窄。血水顺着斧柄甩出很远,脸上冻得乌紫。

但少年仍在算数,他的眼睛很亮,斧头很红。

ps。这不是作者一天肝出来的,往常一般是一日一更,加更视情况而定,这些只不过是存稿而已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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