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继东早就想找老班长叙叙旧了,他见老班长主动邀请他,哪还有拒绝的道理?
“老哥,难得咱们投缘,就一起吃一顿便饭,这样,我去买酒,你等我。”
王继东不由分说,骑着自己的摩托车,直接拐进一旁的大马路。
记忆中,老班长最喜欢喝的酒是原汁大麦烧。
他走了几个街区,终于在路口的一家小卖铺买到了大麦烧。
带着大麦烧返回到老班长家里的时候,老班长家里的晚饭刚刚弄好。
“老哥,我买的酒,喝点?”
王继东将大麦烧往桌上一放,自己也自顾自地坐了下来。
秦明拿起桌子上的大麦烧,整个人不由得一愣:“你小子,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喝大麦烧?”
“我哪知道啊!就是在路边看到了,就买了一瓶。”
“你小子,也不知道是怎么了,见你的第一面,就觉得咱们有缘,来,咱爷俩喝两杯。”
“好,喝两杯。”
王继东拧开大麦烧的瓶盖,给秦明倒了一杯,之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。
两人一边喝着酒,一边聊随意的闲聊。
老班长家有一对儿女,男孩去参军了,女孩则去下乡了,预计这两年就能回来。
一提起老班长的这对儿女,王继东心中多少有些来气。
当初,老班长双腿残疾,他的妻子和他提出离婚。
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。
老班长双腿都残废了,他的妻子提出离婚,这很不道德,但却很符合人性。
这还不是最气的。
他最气的是,当初,老班长残疾后,通过摆一个修自行车的小摊位,养活自己的儿女。
结果,这对兄妹后来出息了以后,几年都不回家看望老人一趟。
在后来,老班长病重的时候,王继东给两个孩子打去了电话,两个孩子都不肯回来。
直到老班长过世,都没能见到这两个孩子最后一面。
本来,这房子是老班长的,老班长去世了,这房子本应归还给老班长的儿女。
可他就是看不惯这对不孝顺的子女,这才捂着这套房子,怎么都不肯松手。
饭桌上,两个人如同多年未见的老友一般,聊的非常尽兴。
至于秦明的妻子,在看王继东的时候,明显有些不顺眼。
王继东不过是一个陌生人,自己男人就让这个陌生人来家里吃饭,这不合适。
这个年代的女子,大多以丈夫为尊。
嫁汉嫁汉,穿衣吃饭。
秦明的妻子就是这样的女人,所以,平日里也都是以丈夫为尊。
他对王继东不满,却也不好多说什么。
事实上,王继东有好多话想和老班长说,这话说三天三宿也说不完。
不过他也清楚,他们之间初次见面,不好过多叨扰。
滴答滴答!
老式的挂钟走着秒针,在晚上九点的时候,准时响了起来。
王继东看着喝的红光满面的老班长,不由得笑着起身:“秦老哥,你我一见如故,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。”
“那是自然,你这小伙子,太对我胃口了,我们两个的爱好也都一样,真是投缘呐,如果不是已经有了儿子,我真想认你当我干儿子。”
秦明自己也觉得纳闷。
眼前这个年轻人,仿佛他肚子里的蛔虫一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