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咬金露出惊异之色。
一桌子青春版也纷纷抬起头,瞪大了眼睛:“某吃的这是猪肉?”
“小弟…佩服!”
房赢拱了拱手。
心说合着你们吃了半天,竟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啥?
不过这也不怪他们。
在唐朝,主流的肉食是羊肉。
宫廷宴饮贵牛羊,对于猪肉则不屑一顾,民间受官方影响,猪的地位由此一降再降,烹饪技艺也逐渐失传。
“牛肉不能吃,羊肉吃不起,猪肉不会吃,鸡肉不算肉”……
这就是大唐之现状。
程咬金将筷中肉块塞入嘴中,咀嚼了几下,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。
“这猪肉…为何如此美味?”
房赢笑道:“这是红烧肉。”
红烧肉?
一屋子人全愣了。
程家也算是豪门,吃遍了天下美味佳肴,可这道菜,却是第一次品尝。
岂止是品尝。
连听都第一次听说。
程咬金张开大嘴,又夹了一口:“嗯,肉肥瘦相间,香甜松软,入口即化。”
话音落下。
刷——
六双筷子齐齐出手。
下一刻,一盘子红烧肉一扫而空。
程大郎没抢着,急的用筷子沾着肉汁,沾一口,唆一口,下筷速度飞快到有了残影。
“嗯嗯嗯!好吃!”
“没想到,这贱肉竟然也如此美味!”
“好吃好吃!”
……
程家将们吃的满嘴流油,不停的夸赞。
程咬金举着筷子。
一张黑脸拉的老长。
“国公爷慢些吃,还有……”
此时,周家老妇人黄氏,笑着端着盘子进来,又上了一盘红烧肉。
嗡——
程大郎率先下手。
夹了一筷子肉块,也不管是不是刚出锅,张嘴就吃了进去,被烫的直吸溜嘴。
另外几个也没好到哪里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