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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:什么事都没有发生(第1页)

孙易回了帐蓬先换了一身衣服,这会天已经黑透了,火堆被点了起来,狍子肉切成大块串在树枝上挂在火堆边上烘烤着,孙易拿出两瓶茅台来,一人一口轮着喝。

苏子墨喝了点酒,身处荒野,前两天又玩得开,很多事都已经公开了,这下更放得开了,火焰照得她小脸红扑扑的,借着酒劲手一个劲地在孙易的身上摸着。

“你这男人,怎么长的,怎么可以这么壮,你斗野猪的时候,我都湿了,差一点就到了高峰!”苏子墨说着,当着众人的面就把手一直伸到了孙易的要害。

“啊哟啊哟,有现场直播可以看哟!”路志辉哈哈地怪叫了起来,身为二代弟子,什么新鲜事没见过。

苏子墨喝了一口酒,重重地呸了他一口,然后一拽孙易道,“不行不行,我们一定要在野地里来一次!”

孙易想想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,“零下三十多度你要野战,也不怕冻死!”

“还有你嘛!”苏子墨拽着孙易就向帐蓬后头走,那地方避风,还紧挨着几株大树,扶着大树正好可以稳住身子。

路志辉拽着自己的老婆,也想试试,不过两人只试了不到五分钟就哆嗦着跑了回来,这冷劲一般人还受不了,路志辉这回心服口服地向孙易和苏子墨竖着大姆指。

这一夜很安稳,也不知是孙易怒吼中划下了地盘,让其它野兽不敢过来,还是因为有一点白守着,安静得很,什么事都没有发生。

第二天起来的时候,那只野狼已经不见了踪影,留在它身边的肉也吃了一大半,也不知它能不能在残酷的严冬活下去,寒冷的冬天,没有食物就意味着死亡。

再次拖上爬犁向村子方向走去,本来路志辉还要来一次冰上垂钓,不过看看厚达一米多冰层,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,光凿冰就以把好人累成傻逼了。

回到了村子,孙易先把炉子点了,屋子里顿时就热了起来,虽然说在山林里玩得挺愉快的,可也真的很累,天还没黑,苏子墨就一头栽在热炕头上呼呼大睡了起来。

路志辉也跟老婆住到了客房,没多大一会就响起了压抑的哼哼叽叽的动静,这两人还是不累。

孙易帮着一点白又处理了一下伤口,伤口基本上没什么事了。

安顿好了一点白,孙易也有些累了,简单地冲洗了一下,直接就上了炕,向两个女人中间一钻,也呼呼地睡了起来。

第二天一大早,简单吃了口饭,路志辉和孟惠带着猎物匆匆地走了,猪肚也给他带去了,他父亲有胃病,正好能用得上。

苏子墨和陆青也没有多做停留,匆匆地回了镇上,几天不在,也不知堆了多少事,临走时,苏子墨那双如同一汪泉水似的眼神差点把孙易的魂都勾去。

临近年关了,一些外出打工的人也回来了,还有一些远在它乡打工的子女也回来过年,让村子里多了些人气,好些人都是孙易的同学或是同校的学生,在一块聚聚,好好热闹了一下。

孙易双手持着两个白酒瓶子,左右开工,把当年的同学全都灌桌子底下去了,一半是孙易太能喝了,另一半,是这些同学心里不是个滋味。

自己远走千里,不管在外头混得多滥,可是回了家乡,还要装得人模狗样,就算是打掉了牙也要往肚子里头吞。

再看看昔日的同学,足不出村就混成了孙百万,这种心理落差一时半会还转不回来,甚至让不少人都有了留下的冲动,每年种种地,跑跑山,平均勾也能月入三四千块了,在城里打工,就算是比这高也高不到哪去。

一个守家在地,一个是远乡飘泊,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概念。

但是已经习惯了大城市的花花世界,再留在这小村小镇,总觉得全身不自在。

不管这些昔日的同窗怎样百转千回,孙易这几天都更忙了,不忙的,就是忙着吃,吃完东家吃西家,因为现在正是杀猪的季节。

养了一年甚至是两年的猪出栏了,卖掉一部分,挑最好的剩下一头,农村杀猪的时候,就是大宴亲友之时,不是谁都请的,总要挑关系比较亲近的,说是帮帮忙,其实就是聚在一块吃吃喝喝。

孙易是一条好汉,无论是当初的蓝莓收购,还是后来的土豆销售,都让村民获利不小,就连左近的东沟村和秀河村都有人来请他去帮着杀猪吃猪肉。

这不是让孙易卖力气,而是农村生活特有的一份情谊,谁家不去都不好,甚至孙易一天要赶上好几场,孙易也不白去,野猪肉和狍子自己留下够吃的就行,剩下的都送人,肉送没了,就把茅台和五粮液拿出来挨家送,至于罗丹酿的果酒,他是舍不得送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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