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兄这话的意思已不言而喻。
天字三号房的王正浩轩似乎陷入了对过往的回忆之中。
作为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,作为一个原本无忧无虑的少年,他忽然多了一些心事。
此刻他的脑子里不再是那香喷喷的狗肉,而是那个为他洗衣做饭的俏丽姑娘。
他忽然间觉得心里似乎有一根弦被拨动了一下,仿佛有了一道涟漪在心间回荡。
片刻,他抬头看向了阿木。
“师兄……你、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?”
阿木擦刀的手停了下来,沉吟三息,点了点头。
“师兄曾经喜欢过一个姑娘。”
“后来呢?”
“后来?后来师兄还是喜欢呀。”
“那姑娘叫什么名字?”
阿木起身,锵的一声将刀插入了刀鞘,眼皮子一抬,看了看王正浩轩,“忘记了。”
“……”
王正浩轩顿时瞪大了眼睛,难以置信的问道:“这也能忘记?”
“你不是喜欢她的么?连名字都忘记了如何去喜欢?”
阿木将刀靠在了墙边,走到了窗前,望向了窗外漆黑的夜。
过了许久,他才说了一句话:“因为喜欢,所以才忘记。”
王正浩轩又从师兄的身上看见了那一抹他难以望及的高深。
师兄果然不一样!
这话他无法理解。
在他这刚刚开窍的心里,他认为既然喜欢,那一定就会刻骨铭心!
是永生难忘!
唯有死去。
唯有记忆消散。
唯有去了阎王殿喝了那一碗孟婆汤,才能将喜欢的那人忘记。
师兄……是如何做到既喜欢又忘记了的?
莫非,这就和自己喜欢吃狗肉一样?
将狗肉炖烂,吃到了肚子里,这当然是自己很喜欢的。
可一旦吃了之后,抹一抹嘴,恐怕就忘记了那是谁家的狗。
不对。
王正浩轩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。
因为喜欢一个人,和喜欢吃狗肉,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。
比如自己肯定是记不得曾经吃过的那些狗了,但自己却偏偏记得那个小师妹!
想着小师妹,王正浩轩咧嘴笑了起来。
“我好像也是喜欢她的。”
“她既然也要回江南,不知道能否遇见。”
阿木依旧望着窗外,心想自己也是喜欢钟离若雨的,这就要去蜀州,当会遇见。
但遇见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