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冰箱里已经没有食物了。
自从母亲于芬走后,家里很多事情都是她一个人在忙活。
拿着钱包、穿着拖鞋。
她匆忙出了门,去小区附近的集市上买点菜回来……
*
华灯初上,夜幕降临。
北冥墨独自驱车,顺着刑火报给他的地址,来到了顾欢所在的旧城区。
a市虽说很大,但旧城区他甚少来过。
想起白天的时候,顾欢苍白的面孔,心里始终放心不下似的,开着车子就来到了这里。
旧城区还保持着上百年老城的风貌,小巷道横杂,并不方便车辆的进出……
*
这厢街区,由最初洋洋拉程程,换成程程拉着洋洋步行了。
“……北冥斯程,我们打的回去好不好?脚快要走断了……呜……”从琳达诊所步行回家,至少也需要几十分钟。
洋洋不常走路,以前都是搭校车回家的,唯一走路的那次,还是他考得极其糟糕,不敢回去见妈妈,结果却被北冥家的官家当成北冥斯程被抓回去的那次。
程程斜睨了他一眼,“去琳达诊所已经错过校车了,这下我们必须走路回家。因为我身上没这么多钱打的。”
“啊呜……早知道出来之前,就管三叔要点儿了。没钱的孩纸真是桑不起……”洋洋说得一脸幽怨,“北冥斯程,做你家小少爷肿么也这么穷啊?”
程程眉头习惯性的一紧,拂过与年纪不相符的沉稳,“在北冥家,衣来伸手饭来张口,出门有司机送,去哪里只需要张嘴,便有人替你张罗,你根本不需要想钱的事,自然有人帮你全部弄好。”
“……呜,也是哦……”洋洋回想在北冥家的这些日子,好像是这么回事儿。
“妈妈虽然每天都留了钱放在家里,但是我能不用就不会用。”
“嗯嗯,妈妈挣钱很辛苦。”洋洋这点深有同感。
若说兄弟俩唯一的共通处,就是都很心疼妈妈。
“所以,顾洋洋,别像个公子哥儿似的那么娇纵,走吧!”
程程的一句话,气得洋洋差点吐血。
“喂喂,咱俩谁才是公子哥儿出身啊?你居然好意思反过来嘲笑我?”
“嗯。好吧,我更正,你是青蛙,我是王子。”
“噗……”洋洋胸腔喷。血,内伤惨重,“北冥斯程,你够了喂,你再敢骂我,我就让妈妈赶你走……”
“……”程程默了。
“哼哼,就知道你的软肋是怕妈妈不要你!”
从洋洋出生,就被妈妈抱在怀里,喝着妈妈的母。奶,沐浴着母爱的阳光长大的小。屁孩儿,和母亲五年来深厚的感情,又岂是北冥斯程这个阴郁闷沉的小孩儿能比的?
洋洋这下春风得意了。
下一秒,又换成洋洋拉着耷拉脑袋的程程,雄赳赳气昂昂昂首阔步迈向前了……
*
顾欢从菜市场出来,拎着几大包菜品。
正穿过一条小巷往回走的时候——
巷口停着一辆名贵的黑色轿车,挡住不少人的去路!
那熟悉的车子,她心口下意识的一紧。
尤其在隐约见到车尾的牌照之后,更加确定那辆车的主人了!
北冥墨!
这厮怎么会在这里?
拎紧手中的菜包,才发现方才急着出门,并没有带手机。
于是赶忙走上前……
*
北冥墨坐在车里,已经默默吸了一支烟。
尽管车里的他,一出现这陈旧的老区,便惹来人们的侧目。
但他并不在意这些。稍稍拉了拉领带,隽秀的长指又拨通顾欢的号码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