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想到这一关注反而倒出了些事儿,她就越来越感觉对方长得像自己未来的老公。
于是她也经常出现在菲尔思的面前。
每次她让菲尔思给她调一杯很浓烈的酒的时候,他却偷偷的给她放了一些根本就不浓的果酒。
她也算是一个喝了那么多酒的人,怎么会尝不出来?
但对他的小动作,自己却永远都视而不见,她把这当成一种是他的关心。
“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?就是你第三次调酒的时候。
”
菲尔思微微一愣,“第三次?”
“对!你曾经调了三次酒,三次酒我都出现在了你的面前,曾经有人说过做一件事情可以一而再,但不能再而三,可是你却三次偷偷的都将我的酒给我换成了果酒。
我让你给我来一杯浓烈的,让我能够忘记所有事情的,但你却全部都给我换成了我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的酒,当你给我第三杯做了小动作的果酒的时候,我就喜欢上你了。
”
杨枝歪着脑袋,望着菲尔思笑眯眯的说道,“是不是令你很意外?我自己都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,但是从那时候开始,我对你的关注更多了,而有时候我在故意放一些东西,差点要摔倒的时候,其实我也是看准了你在旁边,是我故意的。
”
有时候店里面没人,杨枝就会亲自把一些酒给放上去,而有时候比较高的地方,她站不住,所以就会借助凳子。
当看到菲尔思距离自己很近的时候,他会故意耍了点小心眼,然后倒下去,而菲尔思的反应也在自己的意料之中,他会及时地将自己抱住。
以至于后来这样的事情就时常的发生,到最后的时候,菲尔思害怕她自己再伤到,所以干脆把所有放酒以及一些杂物都交给了他来做。
所以那之后,她从放东西的人又变成了在吧台上看着他放东西的人。
“我之前一直喜欢的玫瑰,是因为它神秘的色彩,以及让人有一种琢磨不透的感觉,遇到你之后,我发现我更喜欢这样的东西。
我总觉得我要变得更加神秘,才能够吸引到你,终于过了没多久之后,我第一次发现你的目光在打量着我,而后来我穿了一次暗红色的玫瑰旗袍,披着皮草,我那是第一次看见你对我失态。
”
一想到该怎么勾搭菲尔思,杨枝当然是要做出很多的决策,因此,她在那会儿穿上了自己之前不会在外人面前轻易穿着的衣服,站在他的面前,体现出自己的优点。
而那一次,她穿着暗色的玫瑰旗袍,站在他面前的时候,她发现眼前的男人对她失神了,当一个男人对你失神的时候,那当然是着迷的表现,说明她成功了第一步,后来他若有若无的继续靠近菲尔思。
而她在最开始距离远了一些,但最后都默认了下来。
同时,菲尔思也见证了她平常的生活,她是一个不喜欢收拾的人,会请保洁将自己所有的东西全部都收拾得干干净净,也会请收纳师将所有的衣服全部都收拾整齐。
而自从菲尔思看到她那乱糟糟的房间,实在是没有忍住,于是开始亲自动手。
后来这些活似乎都像是默认了一样,交给他。
“你那个时候是不是喜欢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