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的,无论你什么样儿,我都喜欢!!
直到很多年后,苏谨言才深刻体会到这句话。
无论她什么样,无论她变老,无论她生完孩子脾气暴躁,他都对她始终如一。
过了好一会儿,两人才分开,苏谨言亲昵的亲了亲他,随即跳下地洗漱,赵元一已经把毛巾,香皂和牙筒牙刷都准备好了,那细致的样子令苏谨言这个一向喜欢自个儿动手的人都不好意思了。
此时,赵元一坐在炕边上看着苏谨言洗漱,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像个偷腥的猫一样,比那刚恋爱开荤的毛头小子都纯情。
苏谨言抬眸白了他一眼,真是不经逗。
只亲了一下,全身都炸了,也不知这么多年怎么过来的,还不得憋坏?
不过,她心里亦是很是甜蜜,看着赵元一拿了件衣服挡在腿上,开心的笑了。
战果不错!
突然,她拧眉愣了愣,发现自己怎么这么傻了?
还没恋爱就送了个老公送了两个娃,一天之间骤变,她竟然也能欣然接受,不是脑残是什么?
难道应了那句:恋爱的女人,都脑残了。
她恋爱了么?
值得庆幸的一点就是,赵元一不丑,不仅不丑,还很耐看,越看越好看的那种。
身高八尺,看着很瘦,摸着有料,典型的衣服架子,行走的模特,皮肤是小麦色的,看着十分硬朗,浓眉大眼,黑冷的眸子平时看着有点凶,除了看她之外,浓密的睫毛,坚挺的鼻子,嘴唇也是男人那种很有魅力的薄唇。
如果不是因为好看,原主那个眼高的大小姐也不会‘将就’。
洗漱之后,赵元一已经摆好了炕桌,把饭菜端了进来。
早饭,是两个玉米窝窝头,一碗小米粥,以及一个鸡蛋。
她知道,小米粥虽稀,但家里只有原主和儿子喝小米粥,公公婆婆以及赵元一都是稀得见底儿的玉米大碴粥。
饭来张口,衣来伸手的日子。
已经三四年都是这样了,也不在乎这一早上,她坐在炕沿边上,快速的把粥喝完,吃了一个窝头和鸡蛋,把另一个窝头分给了赵元一。
“元一,咱们走吧。”
“哎,好,你先穿衣服,今儿天冷,穿的厚厚的。”
赵元一高兴的说罢,把桌子用抹布擦了一下,端着碗出了屋子。
苏谨言穿好衣服,把昨天赵元一给她的钱装上,又拿了五十块钱和十五尺的布票,半斤糖票,二斤肉票,五斤粮票,随即出了屋子。
赵元一要进京读书,总的有身像样的衣服,而且,很可能一下车就要见到苏家人,她不能让他有窘迫的机会。
她现在布票不多,也就够买两套衣服,原主和孩子们年年有新衣,不用买,剩下的布票,她打算给赵父赵母买,原主就没见过他们穿过没打补丁的衣服。
大冬天跑一趟太受罪了,中午肯定要热乎乎的吃口饭,所以要准备的齐齐的。
出了屋子,她便听到东屋传来儿子逗女儿高兴的叫声,以及赵母孙氏的说话声。
她想了想,抬脚走进了东屋。
原主以前很少进东屋。
一进屋,正在炕上逗妹妹玩的赵琪就扑向了苏谨言,“娘,你要和爹进城了吗?带上我,带上我好不好?!”
苏谨言揪了揪他的脸颊,“外面这么冷,万一感染风寒怎么办?等过两天,娘带你去。”
赵琪不悦的嘟了嘟嘴,不过也乖乖的不再叫嚷着跟了。
“好了,娘回来给你带好吃的。”m。zX。
炕上,公公靠着炕柜坐着,婆婆正抱着八个月大的女儿玩耍。
这个公公不怎么喜欢原主,结婚四年多,两人说过的话总共没十句。
小女儿看到她,咿咿呀呀的蹦着,很是高兴。
东屋是老房子,低矮,破旧,纸糊的窗户也有两年多没换了,黑黄黑黄的,墙也坑坑洼洼的露出了土坯,还开了好几道裂,长时间在这样的屋子里居住,很是压抑。
虽然原主的记忆里有公婆的记忆,可当看到瘦弱的孙氏,衣服破旧打满补丁,公公双腿盖着补丁小被子,头发花白,脸色蜡黄,她还是有点无法接受。
她前世虽然不是出生在富豪之家,可也算个富足的小康家庭,毕业后,经过自己的努力,也有一个自己的工作室,有房有车,生活富足,可这一夜之间,就变成贫民窟的人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