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她和陆余生离婚了。”
方宁晃了晃神,深吸了口气。
“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电话那端犹豫了片刻,传来了这么一句话,就挂断了电话。
方宁吸了吸鼻子,走出医院的住院部,点燃了一根香烟,抽了口,眼前再次浮现出多年前那一幕。
“姐姐,我怕。”
“别怕,有我在,小不点。”
“姐姐,小心!”
“你快跑,别管我!啊!”
当初,若不是她,他早就已经不知道被那些人弄到哪里去了。
可都年来,他一直都未曾找到过她。
好不容易有了她的消息,却没想到她已嫁了人,嫁的那个人还是陆余生。
若是,他没记错的话,当年那场祸事,和陆家脱不了干系。
好在,她和陆余生离婚了。
连老天都已经站在他们这一边了,真好!
只是,她好像已经爱上了陆余生。
不,她不能爱上陆余生!
想到这里,方宁又深深的抽了几口烟。
这时,医院门口传来了一个卖枇杷的声音。
“卖枇杷喽!”
方宁忽的想起,多年前的询问。
“姐姐最喜欢吃什么?”
“枇杷,小不点你呢?”
“我也喜欢吃琵琶!”
……
方宁走过去买了枇杷,还买了一些其他的水果,就回了病房。
只是,方宁没想到的是,回到病房梁优很热络的走了上来。
“枇杷?方大少爷太客气了,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枇杷,这是为了答谢我给你介绍月月认识吗?”
“我……”
方宁怔了怔,看向南月。
“好吧,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,不过这次你马屁拍到马腿上了,月月她不吃枇杷。”
梁优揶揄了两句,就接过枇杷去洗手间洗枇杷。
“你不吃枇杷?”
梁优走后,方宁下意识的开口,她不是最喜欢吃枇杷的?
“不吃啊,我从来都不吃枇杷。”
南月倒是没有察觉什么。
“你是对枇杷过敏吗?还是什么?”
方宁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自己找错了人。
当年那个小女孩不是南月。
“没有啊,我就是不吃枇杷,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。就是对枇杷有些抵触,所以不吃。可能小时候枇杷吃多了吧。”
南月笑了笑,答。
“可能?你小时候的事情你都不记得了吗?”
方宁急忙开口询问,这些年来,他找了一个又一个,从南方找到了北方,都不是。
现在,终于找到了,他真的怕又找错人。
“有些记得,有些不记得。父亲说我小的时候被捡回来的时候,一个人瘦瘦小小的,都快不行了。那之前的事情我都不记得,连我自己几岁我都不知道。”
“后来还是父亲去带我检查,医生说了个大致的年岁,我就按照那个年岁走的。”
南月说完,见方宁一直愣着,笑了笑,又道,“不好意思,第一次见面,就和你说了这么多。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,你应该也不愿意听吧。”
她也不知道为什么,只是觉得方宁有些莫名的亲切,就像是邻家弟弟一样的感觉。
大概是因为方宁长得白白净净的,看上去就很乖,又比她小几岁的缘故吧。
“没有,我只是没有想到,南氏千金,竟然是被捡回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