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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(第2页)

“那就好,估计能按时出院了。”沈岱把程子玫带来的花从包材中取出来,想放进花瓶,一转头,就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瓶diptyque的扩香,一看就是全新的。

沈秦顺着他的目光解释道:“哦,你姥姥说医院的味道不好闻,这个橙花和我的信息素味道有点像,很香的。”

沈岱看了看手里同样芬芳的花,目光沉了下来:“这一瓶要大几百吧。”他昨天刚给沈秦转了三千的生活费,是怕医院食堂伙食不够好,想让沈秦自己做些营养高的给姥姥补身体,结果……他一直都知道沈秦那不食人间烟火的消费习惯,有多少花多少,就算明天没钱吃饭,今天也一定要花上千做个头发。他永远都记得沈秦从尤兴海那里闹来了一百万后,不是换成房子这种实用的、保值的固定资产,而是买了一台跑车,剩下的在一个月内挥霍一空。

只是他以为经历过生活的磋磨,人是会变的。

“呃……但是这个香真的不错。”沈秦小心翼翼地说,“我也是想让你姥姥舒服点嘛。”

姥姥在一旁轻叹了一声。

程子玫暗暗翻了个白眼。

在姥姥的病房里,沈岱有火也不想发,他沉声道:“不要再买这些又贵又不实用的东西了,我之前说了你每一笔都要记账。”看来一次给三千可能都多了。

沈秦不情不愿地说: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
那个周末,沈岱一半时间留在医院陪护姥姥,另一半时间去布置新房,如果恢复得好,她下周就可以出院了,他要让姥姥一出院就住进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。但他和姥姥商量好,不能告诉沈秦那房子是买的,只能说是租的,毕竟他们都过惨痛的经历,而且,沈秦在见缝插针地打听他是不是交了有钱的男朋友,这让他更加警惕。

回到瞿家的那天晚上,沈岱找到兰姨,说明天早上想亲自给瞿末予做一顿早餐,他觉得喜欢一个人,真诚的对人家好是最基本的。

兰姨一副“你可算开窍了”的表情,高兴地说:“太好了,你想做什么,我让厨房给你准备好食材。”

“不用,明天我看有什么就做什么。”沈岱有些不好意思地说,“兰姨,其实,我还想找你了解一下末予的口味,嗯……不仅仅是吃饭,还有生活习惯啊,爱好啊,脾气啊之类的。”兰姨是从小把瞿末予伺候大的,还有谁比她更了解瞿末予。

“那我可太有发言权了。”兰姨笑道,“今天晚了,你先睡,抽空咱们好好聊聊。”

沈岱很久没做饭了,他小时候很喜欢和姥姥一起做好吃的,他出生在一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家庭,说起来还算多才多艺,只是工作之后再没有那些闲情逸致。躺在床上睡不着时,他一边翻菜谱,一边想着瞿末予吃到他做的早餐会是怎样的反应,在一个人的被窝里也会忍不住微笑。

第二天,他早起了一个小时,快速收拾完自己,就赶到了厨房。瞿末予更偏爱中式早餐,但中式早餐多米面,营养师给他制定了每日的碳水摄入量,早上碳水、蛋白质和维生素的比例要在一个大致的框架内。他跟兰姨和厨师商量了一下,做了鲜虾小馄饨、煎蛋和白灼芥蓝,第一次给瞿末予做早餐,如果弄些复杂的食物,会显得太刻意,他的心思隐藏在那份他和姥姥一起研究出来的馄饨馅儿里。

瞿末予十分自律,每天早起的流程,误差基本不会超过十分钟,他下楼的时候,沈岱已经准备好了。他看到沈岱,颇有点意外:“你现在不走,不怕迟到了?”

沈岱一般会比瞿末予早半小时出发,他的理由是通勤时间长,但其实他骑单车和换乘地铁,一点不比堵在早高峰路上的瞿末予慢,他只是为了避免和瞿末予一起吃早餐的尴尬。

“还好,我不打卡。”沈岱调侃道,“老板不会扣我工资吧。”

瞿末予笑了笑:“看来我得先改改研究所的规章制度。”他看了一眼早餐,立刻就意识到这不是厨师做的,他们家大厨就算是撒葱花都会注意美感。

“我做的。”沈岱的心跳得有些快,但又故作轻松,“早起睡不着了,就想自己做点吃的,都是家常菜,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。”

馄饨、煎蛋、青菜,确实都是最普通的家常菜,比起大厨摆盘雅致、精准计算热量的美味,平凡又舒展地躺在白瓷面碗和骨碟里的食物,更有“家”的味道。

瞿末予的心轻轻颤了一下,很难形容的感觉:“你上次做的那个菜,什么来着,挺好吃的。

“虾仁豆腐煲。”沈岱马上接口,抑不住兴奋地说,“你喜欢的话我下次再给你做。”

瞿末予淡笑着看了沈岱一眼:“好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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